什么是执行董事执行董事职责是什么 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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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是指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具体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执行董事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常识:

执行董事需要依照《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董事和执行董事的区别是什么

一、董事和执行董事的区别是什么

董事包括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是指直接参与企业运营管理的,在企业会有具体的职位。还有不参与企业经营的董事叫非执行董事。

二、董事的资格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我国《公司法》对董事的任职资格作了一定的限制。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上市公司的董事,除不得存在上述情形外,如果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或是存在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的,也不得担任董事。

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三、董事的任免机制

任免机制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成员为3~13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1)董事的提名办法一般由公司章程或相关办法规定。董事选任程序应规范,保证董事选任公平、公正、独立。上市公司会要求董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2)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应当按照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等,对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的义务。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和执行董事区别是什么

法律常识:

董事和执行董事区别如下:

1、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2、有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就是参与经营;

3、总之而言,董事在公司的权利比执行董事大的多,甚至执行董事都是董事安排的。

股东和董事的区别是什么

股东和董事的区别是董事中可以包含有由股东会议中选举的股东作为董事,也可以包含有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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