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的主要职责包括什么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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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是一些公司设立的职位之一,监事的职权是比较大,可以左右公司各项决议,而且对于公司未来发展也会带来深远的影响。但是监事是什么职位?事实上很多人只听过监事,并不了解监事职位,为此法55小编做了关于监事介绍。

监事是如何产生的

监事是如何产生的

公司设监事会,行使监督权,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人。公司全体监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业务。

公司监事会成员中至少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会主席由股东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选举或者职工民主推荐产生。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一般任职条件:

(一)具有与股东、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进行广泛交流的能力,能够维护所有股东的权益;

(二)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三)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其他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违反本条规定选举的监事,该选举无效。

第九条 公司股东会有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程序罢免或者更换监事会主席或者非职工代表身份监事。

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可以罢免或者更换职工代表身份监事。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股东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有限公司监事会职责是什么?

一、有限公司监事会职责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执行董事和监事哪个大?

无所谓大小。

二者分工不同。

监事、执行董事一般都是由股东会(股东)产生的。

二者互为牵制、互为制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当董事、高管有危害公司的行为的时候,监事会(监事)可以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当监事有危害公司的行为的时候,执行董事(董事会)可以对监事提起诉讼。

董事会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三、监事会决议有什么作用?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总裁应当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向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监事会发现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总而言之,执行董事和监事无所谓谁大谁小,监事和执行董事是由股东大会产生的,两者的分工不同,相互制约,相互牵制,共同对公司负责,依法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务。

监事是什么职位

法律常识: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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