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到期办理要哪些材料 身份证到期换证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

每一个成年人都是有身份证的,这个身份证在第1次办理的时候有效时间比较短,在有效时间快要到期之前应该去办理新的身份证,那么办理的材料有哪些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法55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

身份证到期了去补办要带些什么材料

一、身份证到期了去补办要带些什么材料

1、居民户口簿;2、填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领申请表》;3、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二、相关法律知识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本人持上述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同时可办理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手续;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申请人在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一个月后,凭居民户口簿及办证回执到受理单位领取新证。属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还须上缴原居民身份证;注:受理时发放回执;

办理期限:换领居民身份证为一个月。

收费标准:申换领20元/证。

办身份证旧的身份证会被收走吗

办身份证旧的身份证会被收走。一般在办理新的身份证后时,旧的身份证还有效的,不会收走,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去领取新身份证时,会要求交回旧证,或将旧证剪去一角。

一、办身份证旧的身份证会被收走吗

办身份证旧的身份证会被收走。

《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在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因此,新旧两代的居民身份证在换领新证时,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由于身份证制作法定期限再长为三个月,因此,可在旧身份证使用期限截止日前三个月向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领新证。

二、身份证换证需要什么材料

1.首先,身份证到期换证和领证都必须要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办。因为需要进行照片拍摄,所以其他人没办法代办,交照片也不行。

2.其次,申领人需要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办证窗口)申请换领。

3.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4.缴纳工本费,并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派出所或办证机构拍照并收取费用后会给你一个回执单,这个需要收好,到时带这个回执单去拿身份证。

5.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一般1 -2个月) ,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新证前,可以请派出所代办临时身份证。

6.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新证,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佚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40元。具体费用以各地收费标准为准。

三、身份证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更新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常识:

更新身份证需要带领材料:

1、身份证更新需要带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当事人的原身份证;

4、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张;

5、工本费。

更新身份证的办理程序: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

身份证到期后可以异地办理: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

1、居民户口簿;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

3、公安机关开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5、本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3天内就可以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11 45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