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夫妻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有:
1、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出示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
3、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第六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六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法律常识:
针对结婚证丢了怎么补办的问题,由我为大家解答。
结婚证是证明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有效凭证,如果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补办《结婚证》不同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结婚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常识:
结婚证丢了的解决办法如下:
1、对于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仍然存在于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需携带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领取新证;
2、已经登记结婚两年以上的夫妻,如果想补办结婚证,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找登记材料,复印后带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
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和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