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事故划分几个等级 事故

时间:

安全事故分为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农机事故和水上交通事故五个分类;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交通安全事故划分几个等级

交通安全事故按照损害程度从轻到重依次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等四个等级,其中,轻微事故为无人员重伤或死亡,财产损失不足一千元;一般事故为一到两人重伤或三人以上轻伤,或财产损失超过一千未满三万元。

一、交通安全事故划分几个等级

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第一,轻微事故: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第二,一般事故,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第三,重大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第四,特大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划分依据主要是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二、生产安全事故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抄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袭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zd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三、安全生产事故认定条件

1、主体特定

认定是否属于安全事故,必须是该生产经营单位的员工行为,假如不是该单位员工,就不能鉴定为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

2、地域特定

鉴定一个单位是否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必须要看该事故发生的地域是否是在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地内,如没有在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地内,就不就能鉴定为该单位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

3、造成人员伤亡

鉴定一个突发性事件是否属于安全生产事故,要看其是否有人员伤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一般的安全生产事故可以分为四个等级,即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要符合以上四种等级的人员伤亡数据,才能算得上安全生产事故。

4、造成经济损失

安全生产事故,除了人员伤亡以外,还会涉及到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安全事故分类与分级有哪些

安全事故分为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农机事故和水上交通事故五个分类;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一、安全事故分类与分级有哪些

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安全事故的分类包括:

(一)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火灾事故;

(三)道路交通事故;

(四)农机事故;

(五)水上交通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如何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发生安全事故后如何处理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安全事故如何认定

法律常识:

安全事故认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具体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本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13 7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