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车购置税怎么算 购置税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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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汽车购置税是多少,怎么计算的知识,跟着法55小编一起看看吧。

购置税怎么算

法律常识: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

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情况确定:纳税人进口自用车辆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法律依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九条

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四)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五)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六)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有效价格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七)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0。

购置税如何计算

购置税的计算方式一般为计税价格乘以税率。不同的排气量税率也会不同。例如,凡发动机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都应按照微型客车的税额标准征收车船税。车辆购置税是车族必须要缴纳的一个税款,但是有些车辆属于国家支持的项目,可能会少交或者不交。

一、购置税如何计算

(一)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式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

1、1.0升(含)以下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含)1200元至2400元;

6、3.0升以上至4.0升(含)2400元至3600元;

7、4.0升以上3600元至5400元。

二、进口车辆购置税怎么缴纳

2016年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公布实施时间,车辆购置税计算方法与征收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

三、缴纳购置税注意事项

缴纳购置税的注意事项有:凡发动机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都应按照微型客车的税额标准征收车船税。并且车船税是每年都要交的,至于车船税交多少,主要跟当地的缴费标准了来定。不同的地区,缴费标准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纳税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过期要交滞纳金。

汽车的购置税怎么算

法律常识: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

自用车税率计算:价外费用×10%其中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进口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计税价格×10%;

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公式为:

新车购置税额=购车价格(含税价)/1.17乘以10%。

法律依据: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

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四)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五)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

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六)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

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有效价格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七)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

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

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0。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

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四)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五)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

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六)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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