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伤残标准 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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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现实的生活中,难免因为工作受到一些人身伤害。这对我们今后的生活和工作都带来不小的影响,我们可以向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要求对这部分伤害进行相应的赔偿。那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及项目都有哪些呢,下面法55小编就结合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进行解答。

一、十级伤残是什么意思

法律常识:

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十级工伤应该算是工伤等级里面最轻的一种了,工伤十级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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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级工伤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十级工伤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十级伤残标准: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情形,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十级伤残,享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p="">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注:2为平方)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cm2(注:2为平方);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三、10级伤残鉴定标准

10级伤残鉴定标准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但无功能障碍,职工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亦无生活自理障碍。常见表现有腰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随有神经刺激征者;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最后一节缺失;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受到损伤。十级的一次性赔偿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法规: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积l00cm2;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14)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

16)双眼矫正视力≤0.8;

17)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8)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I度~Ⅱ度(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2)晶状体部分脱位;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10级伤残鉴定标准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四、最新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最新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积>l00cm2;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14、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

16、双眼矫正视力≤0.8;

17、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8、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I度~Ⅱ度(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2、晶状体部分脱位;

23、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4、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5、外伤性瞳孔放大;

26、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7、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

28、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29铬鼻病(无症状者、;

30、嗅觉丧失;

31、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2、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3、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4、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5、鼻中隔穿孔;

36、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7、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8、腹腔脏器挫裂伤保守治疗后;

39、乳腺修补术后;

40、放射性损伤导致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1、慢性轻度磷中毒;

42、氟及其他无机化合物中毒慢性轻度中毒;

43、井下工人滑囊炎;

44、减压性骨坏死I期;

45、一度牙酸蚀病;

46、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一般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的,必须要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不然的话鉴定出来的结果很有可能就会不被认可,这样对受害人来讲也是很不利的。

五、如何评定十级伤残等级

一、如何评定十级伤残等级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十级项目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

www.fa55.net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注:2为平方)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cm2(注:2为平方);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氟病I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I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二、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6个月=15306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551元=2551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30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元=280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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