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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授权协议书6篇 品牌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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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授权书,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律师代书时一定要写明确。授权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本页是人美心善的小编sky帮大家整编的6篇品牌授权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品牌授权协议书 篇一

甲方:

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承诺自觉遵守。此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一:合作方式

甲方以______品牌授权给乙方经营的方式,与乙方合作;乙方负责______品牌 的设计、生产、销售等一切工作,并承担其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甲方收取乙方销售回款的6%作为品牌授权租赁费。

二:包材采购

(1)包材及供应商的选定和包材的价格,由乙方决定。

(2)包材货款由乙方支付,相关供应商与甲方不发生货款关系。

需要现金支付款项的供应商,货款由乙方给付;有结算帐期的供应商,由乙方签订与供应商的合作合同。如有必要,甲方可以出面为乙方担保,但担保期内所担保的包材和产生成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如乙方不能及时兑现对供应商的货款承诺,甲方有权处理相关的包材和成品,直至能兑现到甲方所担保的金额。

三:包材(半成品)和成品管理

(1)原则上甲方并不提供包材和成品库存管理。

(2)如乙方需要甲方做包材、成品管理、发货管理以及市内的'物流配送,需提供销售回 款额的2%作为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承诺如有大量的丢失由甲方负责。

四:产品加工生产

(1)产品加工和灌装单位由乙方决定

(2)涉及到产品成本(非包材部分)和灌装所产生的费用价格由乙方决定,乙方对上述 费用付全部责任。

五:销售管理和责任

(1)产品价格和销售政策由乙方确定。

(2)乙方聘用相关的人员,以及市场所发生的一切推广费由乙方支付。

(3)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赠品、物料、长途运费、客情、退货损失、费用核报、税票等 由乙方支付。

(4)销售过程中因为产品的任何原因或者销售过程处理不合理等原因引起的市场罚款由 乙方支付。

(5)销售回款进入甲方指定的账号。

六:货款结算和授权租赁费结算

(1)双方的货款对账结算在每月5号,即每月5日前结清上月乙方销售所到的货款。

(2)甲方授权费得结算在每月5日,即每月5日前乙方按单结清甲方的授权租赁费。

七:其他补充

1 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对客户进行有政策支持时(比如特价,买送,铺底),当此甲方 收取的租赁费是当此回款金额的5%。

2 如乙方经营不良,双方协商后甲方有权收回________品牌的经营权,如双方合作 满意,在授权期结束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续签授权。

3 在授权期间内,如甲方收回_______品牌经营权,需支付给乙方当年月平均回款2 倍金额的推广补偿金,乙方停止经营该品牌;授权结束后,如乙方需从甲方转让“威捷康”品牌的所有权,需支付当年月平均销售回款2倍的金额,______品牌归乙方所有。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关于品牌授权书怎么写 篇二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使双方共享品牌经营的优势,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细则如下:

一。代理区域及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或法人经营单位,合同期内在市(不含隶属行政城市)范围内,发展经营及管理“妈妈屋”孕妇装专营店(以下简称专营店),使用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相应产品。

2.代理经营统一模式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自行承担经营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

3.乙方发展经营的专营店里,所销售的孕妇装产品陈列数量,甲方提供的“妈妈屋”品牌不得低于60%。

4.在代理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代理同类型其他商标产品,也不得自行生产或加工同类型产品。

二。授权期限

1.限原则上为两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若第一年完成合同规定的保底量后,办理过延续手续后,本合同可自行延续一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约。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招商资料及《专营店营运手册》,同时对乙方的经营进行指导和帮助,并对乙方管理人员(含市场人员、仓管人员、营业店长)给予培训及实习机会,乙方来甲方公司培训总人数在2人以内,时间不超过3天,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货款后(汇款、支票到帐之日起)3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授权乙方后,在该市范围内不得再授权第三方或直接向第三方供货,并有义务维护该区域不受其他代理商的窜货冲击,以保障乙方利益。

4.甲方提供必要的销售证件给乙方,以便乙方顺利销售,并免费提供相应的店面(专柜)形象设计支持及部分宣传用品、辅助用品(指装修效果图、灯箱片、品牌画、促销pop、广告气球、手提袋、授权铭牌等),另在适当的时期发布整体形象广告宣传支持或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在发展专营店过程中及标志使用上,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必须使用甲方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种指导性通知和规定,乙方发展专营店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统一装修风格、统一管理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管理、统一策划和促销活动。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以确保品牌形象不受损害。

6.乙方必须年销售甲方所提供产品不低于万元(以甲方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为准,不含税),以下简称保底量。

7.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元保证金(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结清货款无误后,无息退还),在本合同签订七日内乙方汇款,以后每次进货必须货款两清,款到发货,不得拖欠。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价格政策销售产品,不得恶意降价,扰乱市畅不得损害“妈妈屋”品牌形象。

四。配、换货制度

1.乙方配购货时,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如因资金临时周转不畅,在征得本公司同意后,可享受7天的货款信用额使用权,其信用额最高为合同保证金的50%,如7日内信用款没打到公司,公司将按每天0.3%收取滞纳金,以后不再享受此项权利。

2.乙方每次购货时,必须有书面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作为凭证,同时乙方每次在收到货品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货品签收回执单传真给甲方,予以确定。

3.遇到以下三种情况时,甲方不能保证100%供货:a少量试销产品及淘汰产品b极度畅销产品c销售极差产品。

4.乙方申请换货时,必须开出货品清单传真或电子邮件电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换货托运手续,若擅自换货,甲方概不接受,因此造成的货品丢失,由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凡换货产品,以防必须保证不影响二次销售(在同季节内,未水洗、未出样、无污点、破损以及商标完整),否则不予调换,另对包装不齐整或缺少的换货产品,甲方加收3%的损耗费。

6.调货时间按照甲方统一规定:a公司配货:40日内(以甲方发货日期起,至甲方收到乙方返回货品之日止)100%调换b乙方自行选定产品:同一季节内20%调货c过季产品:不能超过年保底量的10%d未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内调换的货品,甲方视为乙方买断e调货按现价执行。

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不予调货,同时停止供货。

8.该制度的解释权在甲方,如因市场机制作用需更要改,另行通知。

五。其他

1.乙方如在第一年完成保底量,甲方将另按所完成保底量的(乙方实际进货价格)奖励给乙方作为发展基金。

2.当合同期满时,如双方不再续约,则乙方必须先将该市一切有关原始资料移交给甲方,同时将不得在继续使用“妈妈屋”的系统形象及继续发展管理专营店,在甲方接管市场,并试运行30日后且无任何不良隐患时与10日内办理清退手续。

3.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补充附件,有争议部分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出现异议而无法协商时,则由西安市仲裁委裁决。甲方保留对此合同中有争议性条款及专业术语的解释权。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保留一份,甲方保留两份,签字盖章生效。

合同附则。

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品牌授权委托书 篇三

授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_______”品牌事宜协商一致共同缔结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1.1宗旨

乙方认可甲方为“_______”知识产权及相关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指定之区域使用甲方指定之品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及遵照本合同之约束,并给付甲方一定之报酬。

1.2定义

除非本合同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1.2.1 “授权标的”:是指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与授权经营体系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商标、招牌(店铺标志)等。

1.2.2 “授权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授权经营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使用权、经营模式等。

1.2.3 “许可标识”:是指与授权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商标,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1.2.4 “授权区域”:是指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授权标的的区域。

1.2.5 “授权使用费”:是指乙方使用授权标的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授权使用费、授权使用管理费、开业启动金及其他约定费用(如有)。

1.2.6 “基本授权使用费”:是指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一次性费用。

1.2.7 “授权使用管理费”:是指乙方在使用授权标的过程中,乙方每年应向甲方支付的固定费用。

1.2.8 “保证金”:是指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一定费用。

1.2.9 “经营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授权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授权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

1.2.10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定的指导乙方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等。

1.2.11 “Know-how(专有技术)”:是指甲方拥有的具有一定价值、可利用、未被公众所知,可以转让或传授但未取得专利权的产品调理技术、制造方法、工艺、配方、标准操作程序(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以下简称“SOP”)以及前项内容的组合。

1.2.12 “商业秘密”:是指甲方一切商业或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授权标的之一切资料、知识产权、图稿、Know-how(专有技术)、店铺设计(Design)、商业计划以及本合同有关之任何数据或信息、甲方的连锁系统营运方式、经营方法、配方、“SOP”和各种手册、特定商品的购入价格、主要产品的制造方法、以及其他关于授权经营体系之一切信息、技术秘密。

第二章品牌授权内容

2.1授权标的

甲方授权标的仅限于:

2.1.1授权商标:“___________”(本合同中简称“授权商标”)。授权商标的具体字体造型为(如下):

2.1.2乙方仅可以前述字体造型使用授权商标,不得擅自变更。

2.2授权范围

2.2.1乙方仅可在“餐饮店”经营项目上使用授权标的。

2.2.2除此之外,乙方不可用其它任何方式在其他任何商品、服务等方面使用授权标的。

2.3授权区域与营业地

2.3.1本授权为区域性独占授权,授权区域仅限于乙方在________店(具体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餐饮服务的场所内。甲方不得再次授权他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授权区域内使用授权标的,甲方自身也不得在授权区域内使用授权标的。

区域保障范围:_________(双方另约约定的除外)

2.3.2乙方仅在前款所述的授权区域内开设经营店,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之外(无论是中国境内还是境外)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授权标的。

2.4授权期限

2.4.1本合同授权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4.2乙方如要求续约,则必须在授权期限届满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_________日内重新签订授权合同。

2.5授权使用费及保证金

2.5.1基本授权使用费

2.5.1.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基本授权使用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5.1.2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该基本授权使用费一经支付乙方不得要求返还。

2.5.1.3若双方续约,如乙方于本合同履行期间,积极全面履行合同权责,且不曾有任何违约记录,甲方同意收取品牌使用费%与乙方再续约年(但乙方须按甲方要求重新装修经营店)。

2.5.2授权使用管理费

2.5.2.1乙方的经营店正式开业后,每6个月都应向甲方固定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授权使用管理费。

2.5.2.2乙方经营店正式对外营业日作为授权使用管理费起算日。

2.5.3开业启动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设备发货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的开业启动金(包含品牌使用费_________元、开业部分设备费用_________元、开业前技术转移及培训费用(_________元等)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该开店启动金一经支付乙方不得要求返还。

2.5.4保证金

2.5.4.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整正当履行。

2.5.4.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或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时,甲方可要求从保证金中充抵,不足部分,仍旧可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2.5.4.3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得先行以保证金充抵乙方之欠款、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若保证金有余,甲方在确定招牌、授权商标及许可标识等已依本合同相关约定撤除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甲方将保证金余额无息返还乙方。

2.5.5授权使用费及保证金的支付

2.5.5.1乙方需于本合同签订当天将基本授权使用费及保证金全额支付给甲方。乙方交纳基本授权使用费或保证金时,须携带现金或支票至甲方处,或以汇款方式将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2.5.5.2乙方需向下述账号支付开业启动金,该款项应于设备发货前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

账户名: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2.5.5.3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将第一次半年度的授权使用管理费_________元支付给甲方。自第二次起,乙方需提前三天向甲方支付下一半年度的授权使用管理费。

2.5.5.4乙方若逾期支付上述授权使用费或保证金时,则每逾期一日应按当期应付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另行支付滞纳金,违约金之计算应自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清偿日止。逾期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10.3.1、10.3.3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信息披露和商业秘密保护

3.1信息披露

3.1.1甲方应向乙方披露有关授权标的的基本信息资料,若因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1.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产权证明等。在授权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资料。若因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同时甲方还有权要求其支付保证金_________倍的违约金。

3.2商业秘密的保护

3.2.1乙方同意就本合同存续期间内所知悉甲方之营业额秘密或“Know-how”等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亦不得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仍应继续负保密责任。乙方并承担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股东亦相同保密义务。

3.2.2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与接触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3.2.3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未生效,双方均承诺对对方披露的包含商业秘密在内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双方也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2.4如有违背前三项中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之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并得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该营业,或负责使第三人立即停止该营业,乙方并应将其营业或第三人营业所得之一切利益全部赔偿甲方。

3.2.5甲方同意就本合同存续期间内所知悉乙方之营业秘密或乙方所有的列为内部资料、机密或其他同义字样等乙方已采取保密措施的数据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技术、生产或业务上尚未公开之一切文件、数据、产品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之物或权利等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亦不得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仍应继续负保密责任。

3.3竞业限制

3.3.1乙方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股东在合同有效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三年内,均不得出资、指导他人或以其他任何名义、方式兼营、经营与甲方授权内容相同或类似之店铺。

3.3.2如名义上虽非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股东之近亲属或其他第三方,但实际经营或控制乙方的其他人员,也适用于前款约定。

3.3.3如有违背前两项中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之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并得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该营业,或负责使第三人立即停止该营业,乙方并应将其营业或第三人营业所得之一切利益全部赔偿甲方。

第四章知识产权使用与保护

4.1知识产权的使用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授权标的、许可标识;

4.1.1必须在经营店内外的醒目位置悬挂“___________”字样的招牌;

4.1.2必须在经营店内外的适当位置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许可标识;

4.1.3必须在经营店内及相关产品上、服务中使用授权商标。

4.2知识产权的保护

4.2.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式扩大许可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有以下行为:

4.2.1.1不得将许可标识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4.2.1.2不得在本合同以外的事业或项目上使用许可标识,及其他与许可标识类似的名称或标识。

4.2.1.3不得使用与许可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名称或标识成立商号或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以授权商标“___________”四个字中的任意2、3个字或全部注册为企业名称),且不得许可本合同之外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关联方)有前述使用之行为发生。

4.2.1.4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与许可许可标识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或标识,也不得在任何国家或地区在任何类别上申请注册或使用与许可标识相同、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

4.2.1.5除为授权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许可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许可标识。

4.2.2授权经营中所涉及的许可标识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做出补偿。

4.2.3乙方在其授权区域内,如发生任何第三方仿冒甲方的注册商标、许可标识时,应及时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协助、配合甲方进行的诉讼、仲裁等维权行动。

4.2.4甲方提供乙方与履行本合同相关之所有书面资料或教育培训的专业技能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2.5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指定之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并由甲方设定与总公司连线传递营业资料。

4.2.6乙方需购买使用甲方所建议之监视器设备,并将账号密码提供甲方连线传递现场营运状况。

4.2.7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解约时,乙方应立即将上述相关条款所涉及之全部资料完整归还甲方,并不得备份留存。

4.3乙方如有违背本章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之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10.3.1、10.3.3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五章经营店的开业

5.1经营店的开业条件

乙方取得开业,经营资格须具备下述条件:

5.1.1乙方须保证经营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要求,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授权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取得相关许可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1.2完成甲方指定的实物培训,并取得甲方授予的相关开业证书。

5.1.3确定本经营店营业店面地点与营业时间。

5.1.4使用“___________”之商标、招牌、包装等所有标示“___________”的营业图案,应先予以书面文件送交甲方审查,并经甲方书面核准。

5.1.5本经营店内部之规划图、设计图、配色及招牌等均由甲方统一规划设计,所有设计图纸须甲方审阅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费用应由乙方负担。施工完成后,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经营店才得营业。上述各项设计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完工后,全部规划、设计图纸应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虽经甲方授权使用,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或再授权他人使用。

5.1.6乙方须将营业场所所在地的租赁合同交甲方一份备查。

5.2授权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遵守本合同及《经营手册》的规定,在经营店正式开业(不含试营运)前,向乙方提供代表授权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门店样式、店堂布局定位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并给予乙方有关经营店营业之各种指导及援助,以确保乙方顺利开展经营店的运行。乙方应予以书面签收。

第六章教育培训

6.1开业前培训

6.1.1乙方应于开业前依照甲方之通知,选派经营者或店长至少一人、经营店管理人员共______人至乙方开业处所,参加开业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始得开业经营。

6.1.2乙方不得招聘甲方现职或已离职(含停薪留职)员工,如有特殊需求招聘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始得聘任。

6.1.3乙方负担营运人员之住宿、车资、薪资、餐费等费用。

6.1.4乙方负担乙方人员之住宿、车资、薪资、餐费等费用,乙方负担场地、设备、原物料等费用。

6.2开业中培训

6.2.1乙方应于开业中依照甲方安排之时间,接受甲方派遣讲师至乙方处所进行新品更新之教育培训及各项经营管理知识更新培训。

6.2.2甲方安排之培训,甲方不再收取培训费用,若乙方需甲方提供额外培训的,该部分讲师之住宿、车资、餐费、讲师费等相关出差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出差费用标准详见附件1)。

6.3保密义务

甲方所训练、转移一切有关技术、配方、培训课程内容及经营管理之营业秘密,乙方须负严格保密义务,即使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解除后,乙方仍负保密之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与甲方竞业。

第七章经营店的运营

7.1营业时间与方式

7.1.1甲方依据乙方之开业准备计划,以书面通知乙方经营店正式开业日期,乙方应依据甲方指定之日开业。

7.1.2经营店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店名:“___________”之_________店。营业时间:_____________,全年365天均保证营业。

7.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营业地址,营业面积。

7.1.4乙方须依甲方规定的商品项目、营业项目、营业时间、进货方式与定价经营该店,乙方不得任意变更上述之规定营业,不得拒绝进货、销售,亦不得使用、陈列、销售其自制或私自进货之商品。

7.1.5乙方从甲方处(或甲方指定的供应商处)购得的货物,乙方应当场检验货物,如发生货物有瑕疵,乙方应当场提出更换,如乙方当场未予以提出,则视为货物合格,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7.2采购及销售

甲方指定为乙方采购物料及其他开店所需产品的直接供应商。具体采购、订货、供货、结算事宜由乙方与贸易公司另行签订合同或订单。

7.2.1注意事项

为保证授权经营的品质,乙方对于本经营店所经营商品之采购及销售,应遵守下列规定:

7.2.1.1本经营店经营所需的所有制作或销售设备、原物料、半成品、消耗品、包装材料等,应向甲方或甲方所指定之供货商采购。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以前,不得向甲方指定之供应商以外者进行采购。如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购前述货品的,自购货品的质量、品牌、规格及供货商等事项也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7.2.1.2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提供有关采购及销售之说明,乙方须与接到要求后二日内提出相关书面资料说明之。

7.2.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利用本经营店之部分场地或柜台经营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之事业或活动,或销售非甲方指定之商品。

7.2.1.4一般备货期为个工作日,特殊订制品不在此限;乙方采取数量高于平日数量之倍以上时,应于正常订货前日前向甲方提出采购需求。

7.2.1.5乙方于本经营店销售商品之价格,应按甲方经营“___________”之价格,除有其他经甲方书面同意之促销活动外,不得任意调整各项商品之售价。

7.2.1.6乙方必须维持适当之库存品,勤于库存品之管理,保持无缺货、材料充足、新鲜度以确保“___________”品牌的商誉。如因疏于订购或因不当采购,而造成不适当之库存品而受到损害,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7.2.1.7甲方向乙方所提供货品的价格不含税金、物流、仓储等附加费用,上述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2.2货款结算

乙方向甲方采购之货款应于订单下达后先行以电汇方式将货款付至甲方指定之账户。甲方在收到上述货款后,通知相关供应商发货。

甲方货款收款指定帐户资料如下

帐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如因乙方迟延支付货款导致发货延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3广告宣传促销

7.3.1甲方提供的统一促销活动及营业结盟经营活动,乙方须配合遵守执行,不得擅自拒绝顾客参与上述经营活动及享有优惠。

7.3.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从事任何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如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之活动内容及广告、宣传、促销之印刷品等应事先送交甲方审查,经甲方书面核准后,始得散发、刊登或播放。乙方经甲方核准从事前述活动之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乙方自行负担。

7.3.3在甲方提供的统一促销活动中,并执行本合约内条款2.5.5.3之下,广告文宣等费用由甲方、乙方一起负担。促销活动之赠品费用、折价成本由乙方负担。广告文宣及相关制作物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促销活动之赠品费用、折价成本由甲方事先预估金额并通知乙方。

7.3.4季节性商品品项更新之广告文宣用品的设计费由甲方负担,但若乙方需广告文宣用品的订购,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7.3.5每季新品上市时的首批订货量由甲方决定,乙方应大力配合甲方做宣传推广。

7.4营业主体之明示乙方于厂商等第三方有法律行为时,应标明自身系被授权经营者的身份,绝不能有被第三方误认为系甲方的混淆标表示。

7.5经营责任

7.5.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的营业额或利润不作任何保证。乙方如发生营业亏损,不得对甲方提出异议或损害赔偿之请求。

7.5.2本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终止后,甲方与乙方为各自独立经营。乙方对外之一切法律行为,除系依合同约定或经甲方另以书面同意获授权外皆系乙方之单方行为,乙方应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乙方不得以甲方、甲方代理人或甲方受雇人之身份对外为任何法律行为,或对外承担、承诺债务或担保保证事宜。

7.5.3如乙方因其自身原因与消费者、厂商等其他第三方发生纠纷而自身遭受损失或给他方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自行负责处理,自担其责,不得累及甲方,不得对甲方提出异议或损害赔偿之请求。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可得利益损失、商誉损失),乙方须对甲方负全部赔偿责任。但如系甲方原因所致,则甲方负有处理的义务。

7.6消费者投诉处理

7.6.1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经营店内设置消费者监督电话。

7.6.2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在接到投诉后的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如实通知甲方的窗口联络人,甲方的窗口联络人为:

业务联络人:;

如因乙方未尽如实告知义务而使甲方名誉、企业形象受到贬损,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6.3消费者因乙方原因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在查明确系乙方责任后,可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用保证金直接向消费者进行偿付,亦有权向乙方追偿。

7.7乙方如有违背本章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10.3.2、10.3.3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八章店铺维护及监督

8.1店铺维护

8.1.1乙方必须保持本经营店之店铺、建筑物内外、杂物备品、库存等供经营使用之所有对象处于清洁、明亮的`状态,不得疏于清洁保养。

8.1.2乙方不执行前项的保养管理,在接获甲方书面或口头通知后72小时内仍未见改善时,甲方得聘请第三方执行清洁保养工作,并由乙方负担费用。

8.1.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增加、变更、损毁店内外设备、店铺设计或停止使用或借予、转让他人使用。

8.2店铺监督及品管圈监督

8.2.1甲方有权随时出入本经营店及建筑物之内外,并得检查、监督、辅导乙方之店内设备、库存品及经营状况,以提供乙方适当之经营指导。乙方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品管圈监督管理处罚规章》。乙方及其人员如违反《品管圈监督管理处罚规章》的,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罚。

8.2.2甲方定期派遣督导人员至乙方店铺,提供乙方经营指导,交通费及相关住宿费由甲方承担。

8.2.3开业后乙方主动提出需甲方人力支持及技术指导,每位支持人员出差费用、讲师费人民币500元/天,交通费、餐费与住宿费由乙方按照附件1之标准于出差结束后三天内以电汇方式将出差费交给甲方。

8.3乙方如有违背本章任意一项约定之情形,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10.3.2、10.3.3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9.1甲方权利义务

9.1.1甲方保证其对授权乙方使用的授权标的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或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人的许可得以授权乙方按本合同使用,绝无侵害他人权利之事情。

9.1.2甲方有权监督、核查乙方使用授权标的的情况及适用授权标的的服务或商品质量,并提出相应意见,乙方应予以接受。

9.2乙方权利义务

9.2.1乙方应保障按时向甲方提交营业日报表,月营收报表、及所有相关会计账簿,以及月原物料使用金额,并保证提交内容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9.2.2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依本合同取得之权利转让或再授权给他人使用,也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设定质押,不得将经营店租借或委托任何第三方经营,不得将经营店招牌出租、出借。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10.3.1、10.3.3条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9.2.3乙方保证所有的经营行为皆为合法,并不得影响甲方及授权标的的声誉。乙方如有发生任何税务、诉讼纠纷、债权债务等,由乙方独立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

9.2.4甲方保证其授权行为合法,甲方如发生任何税务、诉讼纠纷、债权债务等,由甲方独立承担相应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十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合同变更

甲方因客观情势的变动或其他事由,得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将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之条款相应修订。

10.2协议解除

10.2.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终止本合同的协议,本合同使得以解除。

10.2.2本合同解除后,甲方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授权使用费。保证金则依本合同第2.5.4之相关规定处理。

10.3甲方单方面解除

10.3.1甲方在乙方发生下述事由时,得不经催告直接解除本合同:

10.3.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本合同之权利义务予第三人,或转让本经营店之经营权及重要资产,或未经提前书面告知甲方,擅自连续停业达_________小时或以上的;

10.3.1.2将甲方之经营手册、营业秘密级know-how等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或竞争对手的;

10.3.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与其他业者进行任何业务之合作的;

10.3.1.4制作的会计账册或报表不实或妨碍甲方之稽核工作的;

10.3.1.5迟延付款达_________次(含)以上的(但经甲方事先同意者不在此限)、

10.3.1.6乙方故意以不正当方式,侵害甲方或“___________”品牌之商誉,经甲方请求后,未在一个月内以适当方式恢复的;

10.3.1.7乙方变更重要资产结构,致客观上无法继续经营本经营店业务的;

10.3.1.8乙方故意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

10.3.1.9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的。

10.3.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10.3.2.1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的;

10.3.2.2乙方所签发或经乙方背书之票据遭银行退票的;

10.3.2.3乙方单方面做出停业,分立、合并或解散之决议的;

10.3.2.4乙方或乙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受到刑事追诉,或有其他累及甲方的名誉及信用之行为的;

10.3.2.5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授权经营体系的商誉的;

10.3.2.6乙方怠于处理因经营本经营店所发生之法律纠纷的;

10.3.2.7乙方故意违反或拒绝接受甲方之经营及技术指导的;

10.3.2.8乙方被国家主管机关撤销营业许可、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处以停止营业等行政处罚的;

10.3.2.9乙方将向甲方采购之食品材料、包装材料等转卖予第三人的,或使用于非签约店的;

10.3.2.10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向甲方指定的供货商以外的第三人采购制作或销售设备、原物料、半成品、消耗品、包装材料等的;

10.3.2.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拒绝参与甲方统一的全国性促销活动达_________次以上的;

10.3.2.12乙方违背甲方经营价格,擅自调整商品售价的。

10.3.2.13乙方擅自利用经营店之部分场地或柜台经营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之事业或活动,或销售非甲方指定商品的。

10.3.2.14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的。

10.3.3甲方解除本合同后,甲方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授权使用费,保证金亦不予返还。如保证金及按约应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

10.4乙方单方面解除

10.4.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改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4.1.1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5.3条所述代表授权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

10.4.1.2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经营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10.4.1.3丧失许可标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0.4.2乙方如因自身原因,拟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至少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依下列约定,支付解约金于甲方:

10.4.2.1签订本合同并未接受开业培训、未开业经营的,已支付的基本授权使用费不予返还,开业启动金在扣除已实际发生项目之费用后,予以退还,保证金则依本合同第2.5.4条之约定处理。

10.4.2.2签订本合同并已接受开业前培训、未开业经营的,已支付的基本授权使用费及开业启动金不予返还,保证金则依本合同第2.5.4条之约定处理。

10.4.2.3已开业经营的,已支付的基本授权使用费及开业启动金不予返还。如乙方无本合同第10.3条所记载的重大违约事项,保证金按2.5.4条之约定处理。

10.5合同自行终止

10.5.1乙方若有下列情况时,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10.5.1.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约时;

10.5.1.2乙方宣告破产、解散时;

10.5.1.3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

10.5.2因前款1、2项事由,合同终止的,甲方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授权使用费。保证金则依本合同第2.5.4条相关约定处理。

10.6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义务

10.6.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标识、其他与授权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及本合同所指的“商业秘密”之内容。

10.6.2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含有许可标识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SOP、经营手册等文件及其任何复制品。

10.6.3违反本条第一及第二款之义务的,乙方应按日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直至乙方全面履行上述二款之义务。

10.6.4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受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同终止后15日内撤换营业地所有授权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与许可标识及其他与授权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10.6.5乙方为本条约定的撤换行为所发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如乙方未按约撤换、或撤换不完全,乙方应按日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直至乙方全面履行上述义务。甲方亦可不经任何法律程序代乙方撤除,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绝无异议。

10.6.6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如乙方要转让经营店或将其相关机器设备等折价出售,则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章合同转让的限制

乙方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变更时,乙方须于变更前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未书面通知甲方或经甲方认为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不适任为本合同当事人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时,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第10.3.1条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12.1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

12.2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不按约履行义务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如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其全部损失。

12.3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三章争议解决

13.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13.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皆同意提交_________申请仲裁裁决。

第十四章其他事项

14.1就本合同应遵守之各事项,乙方之法定代表人、店长、聘用员工等相关人员如有故意或过失之情事,视为乙方自己之故意或过失。

14.2甲乙双方有关本合同之联络事项应全部以书面形式进行,非经书面之通知、联络、答复等,均为无效,除非事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4.3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未定之事项基于互相信赖关系,甲乙双方得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来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达成的任何意向或协议等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均归于无效。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本合同为准。

14.5一方向他方通知时,依下列通知地址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6本合同所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4.8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或其授权方的代表在_________(地点)签署。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正规品牌代理授权委托书 篇四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2)委托人、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

(1)委托事项:写明委托人在何纠纷中委托代理律师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3.尾部。

(1)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二、格式:

委托人:性别:年龄:

住址: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职务:

工作单位:电话:

姓名:职务:

工作单位: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因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委托人:__市____公司

地址:__市__区

法定代表人:__职务:

受委托人: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方与__市__运输公司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一般授权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

委托人:__市____公司

品牌授权书 篇五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XX有限公司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XX有限公司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 标 授 权 范 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 类商标(注册号: )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销售的欧酷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只限于乙方的销售渠道内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授权其他销售厂家使用甲方的第 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双 方 的 权 利 和义 务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 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一、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六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三、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合 同 的 生 效 与 终 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四、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五、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六、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七、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

●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

●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

●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

本合同自签字的三个月内,由乙方到所在注册工商局查存。

十八、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九、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二十、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二十一、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交 易 程 序

二十三、甲方先将合同传给乙方审核,乙方无异议后交纳 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

?乙方先付全款60%部分,剩余部分款项在甲方递交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受理后结清。如果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不予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事宜,甲方视乙方违约,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所收乙方的费用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到国家工商总局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公司做备案书,由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二十四、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具备合同中的生效条件,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违 约 责 任

二十七、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十八、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销售的产品上使用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二十九、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三十、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 中条款的,违约方违约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适 用 法 律

三十一、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争 议 的 解 决

三十二、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 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三、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三十四、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www.fa55.net[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解释、代理、争议受理、仲裁机构

三十五、本合同中商标使用许可争议的解释权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三十六、本合同中的商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争议受理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

三十八、本合同中争议的仲裁在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许可人(甲方):被许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如下是一些品牌商的授权证书展示:

年 月 日

品牌授权协议书 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销商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并有效存续的中国企业法人,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的销售加盟商,按甲方委托范围帮助甲方推销产品,为顾客提供服务。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定义条款

本合同所称甲方之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是指甲方公布的《店铺连锁销售政策》(附件一),及甲方以其他方式公布的,涉及乙方从事英尼克事业所应当遵守之业务准则和纪律规范的总称,以下简称“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

二、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续,有权签订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2.乙方保证其为任一形式法人,对英尼克产品有良好认识,所提供资料真实可靠。

3.乙方保证其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法规的规定。

4.乙方保证不从非甲方渠道获得甲方产品,或私自组装、销售甲方产品。

5.如双方已签定《分销商代理协议》或《终端经销协议》,双方明确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上述合同同时失效。

三、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十二个月(以合同签订之日所在月为第一个月)最后一日止。

四、乙方受甲方委托的范围

乙方在甲方现有销售的地区从事下列受托事项:

1.致力吸收产品知识与学习销售技巧。

2.根据《店铺连锁销售政策》致力于帮助甲方招商,吸引符合资格的法人加盟。

3.帮助甲方推广产品,为顾客提供售前服务。

4.按甲方产品统一零售价推销产品,在取得顾客订单后,为顾客提供送货上门等售后服务。

五、乙方结算价格与其他收益

1.乙方结算价格按《店铺连锁销售政策》所规定的折扣让利与甲方结算。

2.乙方签约后应足额上交2000元作为服务保证金。

3.乙方其他收益包括开店补贴、安装维护费和年终奖,按《店铺连锁销售政策》所规定的相关条款与甲方结算。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与乙方结算。

2.监督乙方依本合同及甲方的营运细则及制度,充分履行本合同。

3.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和修订有关的营运细则或规章制度。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的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或根据公司处分等级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或书面告诫、暂停履行合同、缓发或扣除部分或全部收益,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合同等。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法人代表签署本合同并按合同要求,遵守甲方的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充分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接受甲方监督。

2.依照本合同规定与甲方结算。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并执行甲方所有运用于乙方的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和有关补充修订。

4.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以内为甲方办理受托事务,非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无权代表甲方或甲方其他营销商或人员,乙方应对其行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在处理受托事务中受到的损失及对第三方造成的危害,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5.乙方不得诋毁甲方及其他营销商或人员,不得扰乱甲方及其他营销商或人员的正常经营秩序。

6.乙方应具备营销服务能力,资信良好,如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前,已有其他甲方营销商与甲方签约,则乙方不得在以已签约的甲方营销商店铺为中心的1500米半径范围内开设或发展分店。

七、合同的`解除或续期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2.如甲方不能按规定与乙方结算,乙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合同并获得合同期内已产生的各项收益,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予允许,但乙方仍应与甲方完结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

3.乙方不能充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甲方的运营细则及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与乙方结清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与甲方续约的,应当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续约申请,甲方对是否接受乙方续约申请保留最终审核权。

5.本合同期满前,乙方如欲续约,应当按照甲方在相关企业资料上公布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否则须自行承担可能不能续约或不能按时续约的后果。

八、其他

1.乙方不得以甲方职工、受托人和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签约前,已拥有包括英尼克产品介绍、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等资料,签约时乙方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及甲方各项相关企业资料,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3.甲方应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但甲方可根据市场突变情况及国家新的政策要求,在事先征询乙方意见基础上,对公司的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调整,乙方若同意接受则双方续约;否则,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上述调整提出书面异议并要求终止合同和保护其在协议终止前的权益。

4.允许甲方为提升乙方的事业形象或表彰业绩,制作在各类英尼克资料中使用乙方从事为英尼克事业的图文资料,对此双方无需进行协商。

九、纠纷的解决和法律适用

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若有一方不能接受仲裁结果,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提示与合同的生效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印制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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