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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行政答辩状13篇 行政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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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答辩状 篇一

答辩人(原审原告):谭,男,x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xx村路40号。

答辩人因(原审被告)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及第三人,xx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服xx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中区行初字第113号行政判决书,特提起上诉一案,

提出答辩如下:

1 、维持原判,驳回原审被告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颠倒黑白,无理取闹的上诉请求。

2、《关于荷花路升级改造工程用地的意见》是原审原告特提供2,3,5号证据证明并非用地批准文件的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原审被告认定是有效的用地批准文件,是驴头对不上马嘴,是对正确行政行为的践踏,是对宪法法律的侮辱,至于原审被告的上诉,与法不符,于情不融,实属对其违法的遮掩,请求法庭不予支持。

3、受害人是一个有两个残疾人的双残家庭,我的生活来源全在这门面房上,靠租房来维持生计,遭遇非法强拆,双残之家赖以生存之地没有了, xx市北湖区管委会盖的是17、33的小高层,而双残之家对小高层以后的各项费用承担不起,生活、生存都不方便,这也是对双残之家的一种歧视,违反了《宪法》《残疾人保障法》。

4、判定原审被告承担因违法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侵害原审原告的合法权益、侵权行为所造成生存权、居住权负有严重的法律责任。

5、两审诉讼费均由原审被告负担,并向原审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请求二审法院以法律公正的公德精神维持原判,支持,双残之家答辩人的请求。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谭

x年四月二十一日

行政答辩状 篇二

辩人:××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代表何××,公关部经理。

案由:上诉人张××因房屋拆迁一案,不服××市××区[19××]民字第19号的判决,提出上诉。现答辩如下:

答辩理由:为了适应本市商业发展的需要,我公司于19××年12月向市城建规划局提出申请报告,要求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场地150平方米。市城建局 于12月25日以市城建字[19××]71号批文同意该项工程。同年在拓宽场地过程中,需要拆迁租住户张××一户约18平方米的住房,但张××提出的要求 过于苛刻。几经协商,不能解决。答辩人不得已于19××年1月××日投诉于××市××区人民法院。××市××区人民法院于19××年2月以[19××]民 字第19号判决书判处张××必须于19××年3月底前搬迁该屋,并由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提供不少于原居住面积的房屋租给张××居住,但张××仍无理取闹。 据此,答辩人认为张××的上诉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一、张××说我们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的场地是未经批准的。这是没有根据的。一审法庭曾审查过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要求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场地的报 告和市城建局城建字[19××]71号的批文,并当庭概述了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报告内容,还全文宣读了市城建局的批文。这些均有案可查。张××不能因为要 求查阅市城建局的批文,未获准许,而否认拓宽工程的合法性。

二、张××说我们未征得她本人同意,与房主×××订立房屋拆迁协议是非法的。这更无道理。张××租住此屋,只有租住权,并无房屋所有权。所有权理当归属房 主×××。我们拓宽场地,拆毁有碍交通和营业的房屋,理当找产权人处理,张××无权干涉和过问。

应当指出,对于张××搬迁房屋一事,我们已作了很大的让步和照顾。我们答应她在搬迁房屋时提供离现居住房屋500米的××新建宿舍大楼底层朝南房间一间, 计20平方米,租给她居住。而张××还纠缠不清,漫天要价。扬言不达目的,决不搬迁。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市××区人民法院的原判决是正确的,合法而又合情合理,应予维答辩人: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代表 何××

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经典行政答辩状 篇三

尊敬的借款人 (先生/女士),现就贵方没有按时偿还借款一事向贵方致函如下:年 月 日,贵方与我签订了借条,借条约定,贵方应于 年 月 日偿还借款,连同本息合计一共 元,人民币大写。然而贵方却没有按约定及时偿还借款。本人认为,借条既已写明约定,当全力守信,故特致函请贵方于 年 月 日前按照借条约定将所借款项偿还给我。如果对本函内容有任何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我书面提出,逾期视为同意。

此致

敬礼

出借人:

年 月 日

经典行政答辩状 篇四

Dear ______ ,

①I am ______(自我介绍)。②I am writing to see if it is possible for you to provide me with information regarding ______(要询问的内容)。

③First of all, what are ______(第一个问题)?④Secondly,when will ______(第二个问题)?⑤Thirdly,is ______(第三个问题)?

⑥I would also like to inquire ______(将最重要的问题单独成段)。⑦Could you be so kind as to send me some relevant booklets on the above-mentioned aspects?

⑧Thank you for you kindness,and your prompt attention to this letter will be highly appreciated.

Yours sincerely,

Li Ming

经典行政答辩状 篇五

亲爱的妈妈:

您好!我是最敬爱,最孝顺,最了解您的女儿,借这次机会,表达我对您深深的感激之情。内心的感动,岂是两行热泪所能流露完的!心灵的感激,又岂是几个"谢谢"可以表达尽的!妈妈对我的关怀,鼓励与帮助,我无以报答,只能将它小心地融进心田,用热泪,用鲜血去浇灌它,培育它,期待它将来能够生根,发芽,长叶,开花,甚至是结果!往日,父母的养育之恩,使我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处处充满了爱,让我呼吸到许多爱的空气。

此时此刻,我的心里波涛澎湃,往事历历在目。有一次,我由于晚上洗澡的时候,把香皂水弄到了耳朵里,到了半夜的时候,耳朵突然"叫"了起来,我被痛得醒来,那天是我和妈妈在家,妈妈胆子也很小。我哭了,妈妈被惊醒,问我怎么了,我胆怯地说:"耳朵疼。"妈妈连忙穿起衣服,要领我去医院,看到妈妈那焦急的样子,我即将潸然泪下。到了医院,被医生确诊为中耳炎,耳朵无比的疼痛,医生为我打了一个吊瓶,那时已经是午夜12点多钟了,看到妈妈疲惫的背影,我非常的心痛。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啊!母爱是万情之首,它崇高,美丽,圣洁,它的延续,才能引领其他爱的精灵,才能筑成美丽的人间天堂!

妈妈,您为了女儿做了这么多事情,为了女儿受尽了苦难,为了女儿的幸福生活而日夜工作,我永远也报答不了您深深的恩情啊!

此致

敬礼

祝:妈妈身体健康,生意兴隆,越办越好!

经典行政答辩状 篇六

第一条 本规则由一栋洋房业委会全体委员(含候补委员)共同制定,作为业委会的工作守则,由全体委员共同遵守。

第二条 业委会委员应恪守《业主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程》的相关规定,在业委会工作中力求公平、公正、公开,尽职尽责,不以委员身份谋取私利。

第三条 所有委员一律平等,业委会的所有决定均应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产生。

第四条 执行主任制

1、一栋洋房业委会日常工作采取执行主任制度,即由执行主任负责业委会日常事务。执行主任采用轮换制,三月一轮换,委员依次担任执行主任。

2、执行主任与后两任执行主任组成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共同负责处理社区日常事务,例如涉及帐号共管的财务审批事项,处理收发文件,组织业委会会议等。

3、执行主任是业委会的召集人,执行主任轮换不应影响业委会工作的连续性。

第五条 业委会内部可对委员进行专项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各有侧重。

第六条 业委会会议:

1、业委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主任,或副主任,或执行主任,或三名委员联合申请召开。会议由执行主任或其委托其他委员主持,主持人应根据近期工作和委员意见确定议题。

2、会议召开时间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参会者。业委会会议应向业主公开,允许业主旁听。业委会的所有决定均应通过表决方式产生,表决的少数一方可以保留意见,但不能妨碍决议的执行。

3、业委会会议也可采用书面或网络形式召开,即会议发起人将需要讨论或者表决的文件以书面(含邮件、OA系统)方式提供给委员,征求书面意见。确定委员已经收到表决文件的情况下,征求意见截止期限到达之时未表态者,视为同意。

4、决议:业委会决议应加盖公章,及时在社区公布并报送社区居委会。

第七条 公章

1、公章由业委会秘书或者非主任委员保管,每次公章使用均应书面记录,在决议上盖章必须经多数委员签字同意。

2、如公章保管人未按照本规定使用公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个人承担。

第八条 秘书

1、业委会秘书负责业委会日常工作,包括接待工作,收发文件,会议记录,文件起草等工作,具体由执行主任安排。

2、秘书应认真做好业委会会议记录,并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将会议记录发给委员并存档。

3、业委会的所有表决文件均应由秘书负责落实委员的签字并存档。

4、秘书应向委员做每日工作通报(以邮件、短信或OA方式),将当日所接到的投诉、文件,以业委会名义所做的工作向委员通报。

第九条 监督

1、业委会全体委员均应尊重、遵守本守则之各项规定,如有严重违背者,业委会可通过表决予以罢免。

2、社区业主、业委会委员、业委会秘书均有权监督业委会或者委员的工作,如发现有违背《业主规约》、《议事规则》和本《守则》则,均可向业委会提出(由秘书记录,并通报全体委员)。业主反映的意见,业委会必须及时反馈;委员或秘书反映的意见,当事委员应及时向业委会做出反馈。

经典行政答辩状 篇七

尊敬的业主:

您好!xx小区自20xx年6月17日开始办理入住手续,现处于集中装修期,每日出入芳苑西门的装修物料车辆、施工人员数量甚大,且产生了许多不规范行为(园区内车辆肆意停放,物料随处堆放、装修垃圾不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存放等),给我们的日常管理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具体情况如下:

1、出入园区的车辆和施工人员不服从我物管中心人员及保安的管理(登记、盘查、),与门岗值班人员发生口角纠纷,肢体冲突,甚至恶意闯杆,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2、装修车辆进入园区后,乱停乱放(占用业主车位、车道、绿地),造成道路拥挤,交通阻塞。

3、部分装修公司将装修物料(水泥、散装沙石料、木料等)随意摆放,占用公共空间和地上停车位,损害业主利益。

4、少数施工人员,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节假日噪音施工严重影响业主生活。

针对以上问题,物管中心实施并坚持如下举措:

1、对园区实施封闭式管理,加大各门岗对外来车辆及施工人员的盘查力度,出入园区登记管理(姓名、身份证号、籍贯等信息),核查施工人员出入证及装修记录。

2、物管中心巡查人员及时疏导交通,并要求园区管理人员、保洁、保安对园区情况适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立即整改。

3、物业管家、二装管理人员及时和装修单位、业主沟通,告知出入物料时间及摆放规定,要求散沙石料必须装袋进场。

4、针对噪音施工问题,物管中心二装管理人员、秩序维护人员每日对园区进行巡查,发现噪音施工立即按规定制止。

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园区各项物业管理工作相当被动,我们动用了全部的管理资源和多种办法并将持续对园区进行管控,同时物管中心呼吁广大业主特别是正在装修的业主,请您和您聘请的装修人员严格遵守物管中心关于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配合我们的工作,共建美好家园。

如您有好的建议请拨打以下电话:A经理:、F经理:、Z经理:,。

物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物管中心

20xx年11月29日

经典行政答辩状 篇八

亲爱的朋友:

你好!

收到这封信,你一定很意外吧。你我虽然素不相识,但我们是生活在同一蓝天下的祖国的花朵。今天给你的写信,是想和你成为朋友,架起友谊的桥梁,互相交流学习方法、体会、互相帮助、鼓励、成长。你愿意和我成为好朋友吗?

我叫丁浩然,今年十二岁,上五年级。我是一个活泼开朗、勤奋好学的男生,在学校结识了许多好朋友。我在班里团结同学,我还叫我的朋友,黄俊文一起去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因此,我们得到班里许多同学的称赞,并且和黄俊文得到“活雷峰”这个称号。

我的家乡——广东省中山市,我就读中山市板芙镇板芙小学,这里有许多好吃的特产,例如:神湾菠萝,杏仁饼等。这里也是名人乡里,大家为了纪念孙中山伟人,把这个城市叫中山市,中山市就是这么来的,这里经济发达,人人都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也欢迎你来玩,我会把这里的风景和特产一一介绍给你。

我有一个这样的美好设想,如果我们能够成为朋友,就可以常通信,常聊天,我们可以聊自已的学习,聊心中的烦恼,聊身边的趣事,聊家乡的变化,聊心中的理想,还可以互相旅游。总之一个词:畅所欲言。另外,我还会给你寄一些学习用具和我家乡的风景照片,这样一来,你不出门也能看到我们那里的风景,相信你们看了以后,也一定会认为我的家乡是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

我还想每个学期寄两本书给你看,兴许你一定会同意我的做法,怎么样,你觉得我们能成为好朋友吗?如果你来了,我会准备好多美味的东西招待你!

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经典行政答辩状 篇九

亲爱的母亲:

您辛苦了!

这么多年来,您为了我一直默默地付出,为了我你付出了多少心血啊!

你就像一根蜡烛,照亮我前进的方向。在我伤心的时候,是您用那团团火光安慰着我,使我鼓起勇气,努力向前冲;在我高兴的时候,也是您用那片片火光替我祝贺,使我更加坚定自己的信心;早我失意时,同样是您用那温暖的火光鼓励着我,让我不再沉浸在失意之中。这些年来,您一直用您蜡烛般的温暖支持着我。使我的人生道路总是一片明亮的。

古人说:”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您这份沉甸甸的母爱,有谁能够掂量它的分量,又有谁能够真正地偿还这份母爱呢?您对我那份无时无刻不存在的关怀,就犹如我受伤后避风靠岸的港湾。”为了自己的儿女,父母愿意牺牲自己所有的一切。”这句话,没个人都懂,是一句不是真理的真理。听到这句话,我忽然想起了一件发生在多年前的事情: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您正在收拾夏季的衣服。我坐在床上懒洋洋的看着你忙碌着。突然,我发现你冬季的衣服很少。我感到十分奇怪,您每年都会给我买许多衣服,自己的衣服怎么会这么少呢?我不解的问,您莞尔一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没的穿,你的身体弱,要多穿一点。妈妈身体强,少穿点没关系。”顿时,我的眼眶湿润了。这是,我又想起了那句话,”为了自己的儿女,父母愿意牺牲自己所有的一切。”这句话,不正合适用来形容你吗?妈妈,你真的很伟大。您对我的爱,对我的关怀,比整个宇宙还要大。

妈妈。这么多年真的很感谢您对我的关怀,对我的爱。妈妈,让我真心的对您说√法55★www.fa55.net√一声”谢谢”!

祝您:

身体健康

您的女儿:王敏

20xx年5月14日

经典行政答辩状 篇十

亲爱的爸爸:

您好!

当我呱呱落地的那一天起,您对我的爱就像阳光一样,永远地普照着我,很温暖,很幸福。从小,您就用宽厚的肩膀将我高高托起,为我遮风挡雨。从小到大,望女成凤就成了您对我的永远期待。俗话说:“父爱似山,母爱似水。”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您对我的付出太多太多了,我要用这一生来回报,感恩这永远也结不了的恩情。

您常说,我们每个人都要心存感激,同时也要学会去爱,学会珍惜幼时懵懂的我,不知道如何去爱,不理解珍惜。现在,我懂了,我知道我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去爱你们。有时曾想过,若是失去了您和母亲,那我的生活岂不永远也不完整,就算拥有了全世界,我也不会再感受到真正的爱了。

听您说过,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爷爷奶奶就不在了,是您托起了这个家,您和母亲都要上班,缺少了爷爷奶奶,这似乎对您的负担更重,您没上班的那个礼拜,每天就像母亲一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我就是您捧在手中的一颗明珠,幸福得耀眼。您是我的摇篮,给予我舒适的家。

伴随着我逐渐长大,在成长中,您就是我最好的老师,带给我无限的知识和人生哲理,我 便有了与其它独生子女与众不同的传统优点,这也成了您的骄傲。在您与朋友聚会时,总会谈到我,我身上的优点在您口中永远也说不完。每当说到我,您的脸上就会洋溢着自豪的微笑。

爸爸,您从小就寄予我厚望,对我也有着许多特殊严厉的教育方式。从小我就喜欢和您交流心得,似乎和您交流总能学会许多人生道理。

您有时爱发脾气,我知道,您真的太累了,精神上的劳累带给您许多痛苦。有时,您对我唠叨,我却冲您发脾气,虽然事后,我知道,我错了,但是,我却不敢站到您面前,注视着您向您说声对不起。是因为我那点可怜的自尊吗?也许是吧!但着次,我要把我的所有过错,在此对您说声对不起,您会接受我的道歉,原谅我吧?!

因为您的工作性质不同,所以我和您在一起的时间不多,尽管如此,但是我和您都彼此了解,当您回家时,我总喜欢围在您身边,望着您傻笑,向您撒娇,您总笑着说我,十五岁的少女咯,还这么幼稚!也许,我的一举一动不论在什么时候,在您的眼里永远都是小孩的幼稚行为吧!

每次考试,您会用不同的奖励方式来激励我,但考试结束后,无论考试的成绩如何,您总要在我面前絮叨许久。我知道,这是您激励我更上一层楼的一种方式吧!

爸爸,现在许多父母与子女都会有一层无形的隔膜,两代人之间都有那所谓的代沟。但是,我和您没有,我们也许是世界上最好的父女了。能拥有您这么一位优秀的父亲,我倍感骄傲和幸福。我在您身上感受到了博大、深厚的父爱。我终于懂得了,爱,是不需要理由的,是生活中点滴积累下来的厚重,即使看似背道而驰,却无法掩盖它本质的美好。您就是一杯果汁,需要屏息静神,细细品味它的香醇。您就像浩瀚的大海,需要去遨游海洋,去探索未知的秘密。是您让我懂得了爱;让我懂得了“天下父母之心尤为贵”;是您让我领略到了阳光的抚媚。爸爸,谢谢您!您爱了我十五年,以后的日子里,让我来爱您吧!

此致

敬礼

爱您的女儿:喃喃

06-01

行政答辩状 第十一篇

答辩人:某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某某,该局局长

答辩人因与李某行政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基本事实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五日十八时二十分,答辩人执法人员王某某、王某和赵某某在城区巡逻时发现县府东街李某卤肉店门口有一流动摊贩殷某某在占道贩卖蔬菜,执法人员王某某、王某向殷某某出示执法证件后,责令殷某某到交警大队什字以北指定位置经营,殷某某当即准备骑电动三轮车前往,就在此时,李某醉醺醺地从自己经营的卤肉店里跌跌撞撞地出来破口大骂,指责执法人员未及时清理卤肉店附近的流动摊贩,影响了他的生意,并拉住殷某某的三轮车不让离开。答辩人执法人员见李某已醉酒,劝其到执法局办公室反映问题,此时李某的卤肉店里又走出来一名40岁左右的女性,和李某一起辱骂答辩人执法人员,并且多次用口水唾执法人员某某强和赵某某。答辩人执法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按照领导指示极力保持克制,反复劝阻李某,让其酒醒后到答辩人办公室反映问题。这时现场已聚集很多人和车辆,为避免阻碍交通和激化矛盾,我局执法人员准备离开。而李某却越骂越凶,并上前扯住执法人员王某某、赵某某的衣服不让离开,王某拿出手机欲对李某阻碍正常执法的行为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对现场情况进行取证时,那名女性见状便抢王某手中的手机并撕扯王某。随后还采用上执法车辆和挡在执法车辆前面的方式不让执法车辆离开。最后李某和那名女性在周围群众的指责和劝说下,才离开执法车辆,执法人员和车辆方才离开现场。

事件发生后,答辩人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对事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人员十条禁令》,面对李某和那名女性的无理挑衅和人身侮辱,自始至终保持克制态度,坚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没有对李某造成任何人身伤害。

x3年6月16日,李某向答辩人书面申请国家赔偿,目前答辩人正在研究是否进行赔偿,至今尚没有给李某正式答复。此后李某又到县信访局信访,县信访局接访后要求答辩人对李某信访问题给予书面答复(某信转〔x3〕128号信访卡)。

x3年7月8日,答辩人就李某信访问题作出某城管信访〔x3〕3号“信访事项办理答复意见”,对其信访问题依法进行了书面答复。

x3年7月22日,李某将答辩人起诉法院要求进行国家赔偿。

对李某诉讼请求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某于x3年6月16日书面向答辩人提出国家赔偿,根据上述规定,答辩人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逾期没有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李某于x3年6月16日向答辩人提出国家赔偿,答辩人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的期限是x3年8月16日,答辩人如果逾期没有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李某才可以提起诉讼。李某在答辩人作出是否赔偿的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明显违反的法律的规定,应依法裁定驳回其起诉。

此致

某某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某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xx年八月六日

行政答辩状 第十二篇

答辩人xx县人民政府。

现答辩人就原告提起“行政其他”行政诉讼案,作如下答辩。

总的答辩意见是,应驳回原告的起诉或驳回其诉讼请求。理由:

一、 原告的起诉,已超过起诉期限

《行政诉讼法》四十六条规定:公民。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最高法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本案中,原告至少应当在x年4月与中共xx县委办公室签订《旧县城住房补助协议》时,就知道了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至起诉之时的x年3月,长达近11年,早已超过最长起诉期限2年的限制。所以,原告的起诉,应当驳回。

二、答辩人不是本案的适格主体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公民。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本案中,原告诉请的是:确认《旧县城住房补助协议》无效,以及无效所引起的“偿还”与“赔偿”。而《旧县城住房补助协议》的行为主体是原告和中共xx县委办公室,答辩人不是这一具体行为的作出者。(中共xx县委办公室是不是行政机关,是不是法律授权或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答辩人在此不作评判)。

本案中,答辩人方确系原告所诉称的x年第四十一期专题会议纪要的作出者,但该纪要是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而非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可单独起诉的。

综合前述两点,本案列答辩人为被告,显然错误。

三、本案至少漏列当事人

无论中共xx县委办公室是不是行政机关,是不是法律授权或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但由于其是签订《旧县城住房补助协议》这一具体行为的主体,必然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所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中共xx县委办公室至少应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

四、在实体上,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一)、原告支撑其诉讼请求的推理逻辑错误。

原告的逻辑是:原告的涉诉房产是合法取得的,有权获得补偿;而答辩人方的第四十一期专题会议纪要将合法的房产“说成是无移民补偿”,是违法的;《旧县城住房补助协议》是依据该纪要的规定而签订的,所以也是违法的,进而,是无效的。

原告的这一逻辑,背离了一个最基本事实。

证据证明,涉诉房产所属的当时县委机关六号楼,实系x年4月4日以后新建;并未获得省级政府审批同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三峡工程坝区和库区淹没线以下区域人口增长和基本建设的通知》规定:从现在(即x年4月4日,实际把握的时间点是x年5月10日)起,在三峡工程区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搞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经报省政府审批后才能允许建设。凡违反规定的建设,除按违章建筑处理外,搬迁时一律不予补偿。《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淹没线以下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在一九九二年四月四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三峡工程坝区和库区淹没线以下区域人口增长和基本建设的通知》发布后违反规定建设的项目,一律按违章建筑处理。重庆市实施《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办法第三十三条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淹没线以下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对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在x年4月4日后建设的项目,按照违法建筑予以处理,一律不予补偿。

所以,原告的诉争房产,虽然在形式上具备合法手续,但不符合前述特别法的规定,属于不予移民补偿的范畴。并非如原告所称,是被告方的纪要将原告的涉诉房屋“说成是无移民补偿”,而是一系列上位规范性文件早就明确界定了的。

(二)、第四十一期专题会议纪要不违法,《旧县城住房补助协议》有效。

基于涉诉房产所属的当时县委机关六号楼等类似建筑,系并未获得省级政府审批同意的新建,作为行政机关的答辩人一方存在失误;基于包括原告在内的购房者应知该楼存在权利补偿瑕疵却实施购买,也有失误,答辩人方在x年出台了“适当补助”而非“移民补偿”的第四十一期专题会议纪要。

“适当补助”而非“移民补偿”,实质上是对新建房屋移民搬迁的变通处理,该处理方案使本“一律不予补偿”的对象,得到了适当补助,体现了关注民生实际和人性化施政,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旧县城住房补助协议》依据该纪要精神签订,且原告系自愿签订,是合法有效的。

(三)、无论《旧县城住房补助协议》是否有效,原告第二、三项诉讼请求都不应得到支持。

证据证明,原告已于x年9月,在新县城安置了一套住房(具体位于: 号)。根据一个移民户,只能安置一套住房的规定,即便原告在旧城有多个符合安置条件的房产,在新县城只能实物安置一套,其余只能实行货币化安置。所以,即便《旧县城住房补助协议》有效,原告的“偿还”之诉、“赔偿”之诉,也不能成立。

谨此答辩,恳请采纳

此致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xx县人民政府

x年4月10日

经典行政答辩状 第十三篇

答辩人:xx市某某人民医院。住所地:xx市某某县某某路。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该院院长。

委托代理人:张,系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热线:

因原告余某某诉被告xx市某某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答辩如下:

一、原告于“x年9月28日因外伤致右下肢不能够站立伴胸腹疼痛,到答辩人医院就诊”是事实。同时,本案经过xx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已明确为“四级医疗事故,院方承担主要责任”也是事实,但是,原告请求支付四级医疗事故的赔偿金74800元于法无据。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的规定,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轻微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事故,该标准中的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在本案中,由于原告的损害后果为四级医疗事故,未能够达到最低的伤残等级标准,故答辩人依法不应当承担残疾赔偿金。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的规定,对于医患纠纷,经过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对于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其他医疗损害纠纷进行处理。就本案而言,本案虽然经过鉴定,已经明确构成了四级医疗事故,院方承担主要责任。但是,由于原告是自己被摔伤入院,答辩人的过失(漏诊)行为,只是在客观上延误了原告的治疗时间,故答辩人只应当承担延误治疗部份60%的责任。而且,由于原告的受伤情况,本身也应进行保守治疗,原告在检查后,自己也未将摄片后的报告单送交医生值班医生作进一步确诊,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故依法应当减轻答辩人的赔偿责任。

三、由于原告是自己被摔伤入院救治,其治疗“原发性”的摔伤,也需要产生大量的医疗费用、误工期限、护理期限等相关费用,答辩人的漏诊行为,导致的后果,只是治疗期限的延误,而治疗费用,大部份答辩人已经报销,故对于原告的损害,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及责任大小,对延误的损害部份进行责任分担。

四、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答辩人认为:医疗费用部份,答辩人已经全额承担和报销了大部份,故对于未报销的部份,答辩人只应当承担60%以下;对于误工费和护理费部份,因原告治疗“原发性”伤害也需要误工和护理,而且,原告也未实际住院治疗,故对于该部份,答辩人认为依法不应当得到支持;对于残疾赔偿金部份,答辩人在前面已经谈到,因未达到最底等级,故依法不应得到支持;对于交通费1300元,答辩人只认可到医学院检查往返的部份,对其他的依法不予认可;对于被抚养人生活费,由于未达到伤残,故依法不应得到支持;对于精神抚慰金,根据法律规定,也只有达到伤残等级才可以酌情得到支持,因本案未达到伤残程度,故依法也不应得到支持。

综上,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并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原告的原发性损伤情况,对本案作出客观公正的判决为感!

答辩人:xx市某某人民医院

x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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